根据《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脱贫攻坚工程项目“*重*大”集体决策确定施工单位和供应商议事规程(试行)的通知》(天政办发〔****〕8号)、《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步规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号)等文件要求及有关规定,我中心于****年6月**********议,会议议定************为监理单位,现按要求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限为1天(即****年6月**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或监督部门进行反馈,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天等县人民政府网站****://***.********.***.**/。
天等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年6月**日
附件
***************年水库移民项目和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计划表
序号 |
采购名称 |
采购内容 |
监理费提取标准 |
中标监理单位 |
确定监理单位方式 |
备注 |
1 |
****年水库移民项目和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 |
完成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期限为施工期至质保期。 |
项目合同价的1.9% |
************ |
*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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