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人才培养、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采购项目
*、相关当事人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1 |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太原市*柏林区迎泽西大街***号公园时代城A座**层****室 |
*、基本情况
我局在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你公司代理的“****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人才培养、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采购项目)”存在逾期退还保证金的情况。
*、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第*款之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 知书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2.处理结果:根据财政部**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条第(*)项之规定,现责令你公司对此类问题进行限期 改正。今后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完善公司管理制度,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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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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