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单位代理的“云岩区小关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偏坡安置房)-云岩区小关片区上偏坡村安置房项目监理”。
1、本项目“第*章 评标办法2.2.1(3)企业业绩”
原要求:投标单位提供近*年(****年1月至今)已完工或在施建设规模在***平方米及以上类似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每提供*个得2分,满分**分。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或竣工备案表。
现修改为:投标单位提供近*年(****年1月至今)已完工建设规模在***平方米及以上类似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每提供*个得2分,满分**分。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竣工备案表。
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澄清文件。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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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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